按照《贵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脱贫攻坚总结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筑扶领通【2021】1号)文件要求,我委拟推荐派驻修文县六广镇新明村驻村干部万雅文同志为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公示期为7天(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16日),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在2021年4月16日前反馈至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联系人:杨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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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贵阳市委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