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建功强省会” ——2021年贵阳共青团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会治理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
“青春建功强省会”——2021年贵阳共青团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会治理项目
二、项目方向
购买方向主要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青春建功强省会”——2021年贵阳共青团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会治理项目目录》(附件1)。
2021年度拟面向社会购买10个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每个项目4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标准详见《“青春建功强省会”——2021年贵阳共青团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会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指引》(附件2)。
三、项目承接主体资质
承接项目的青年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依法在贵州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组织机构完善、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且年检合格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3.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独立承接能力的团属青年社会组织,参加过共青团、民政系统公益项目大赛获奖且持续运营情况良好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征集和初审
项目征集:2021年 5月9日前,申报单位根据要求提交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至团市委。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初审:2021年5月13日前,团市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成立“2021年贵阳共青团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会治理项目评估小组”(以下简称“项目评估小组”),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方向、项目填报完整性、项目基本要素等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反馈申报单位修改完善。同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书提交到团市委。
(二)评审和立项
评审:项目评估小组围绕以下要点评审,竞争性择优立项:
1.申报单位的资质,包括其年检结果、评估等级、社会声誉、财务制度、工作队伍、执行能力和相关经验。
2.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
3.项目评审中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均优先考虑:
(1)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奖项的;
(2)2018年以来,项目实施中管理规范、成效显著、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的;
(3)专业社工机构的;
(4)具有积极向上的社会动员性和广泛的公众参与性的;
(5)获得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等级评定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的;
(6)承接过共青团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或参加共青团、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的公益项目大赛获奖且持续运营情况良好的;
(7)有独立承接能力的团属青年社会组织。
立项公告:通过初审的项目由团市委采购领导小组通过综合比选确定项目名单和项目资金,并通过团属网站、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与项目承接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发布项目实施公告。
(三)实施和监督
实施: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协议实施,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自行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团市委批准。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在活动现场、印制发放的物品中体现“青春建功强省会——2021年贵阳共青团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会治理项目”字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并于10月15日前提交完成情况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自我评估报告、宣传情况等。
监督:团市委会同项目评估小组将建立项目督导机制,不定期组织相关部室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项目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
(四)检查验收和评估整改
1.第三方评估:项目评估小组全程参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检查工作,对所有项目进行评估,对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率为100%。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并形成年度综合评估报告反馈至团市委。
2.组织验收:团市委采购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报告对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验收。对未使用完项目资金的社会组织,将收回剩余资金;对未通过验收的社会组织,将减少或停止拨付第二批项目资金。
3.指导整改:团市委根据评估报告对社会组织提出整改要求,并在一个月之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检查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以及社会组织年审的参考因素。
(五)项目档案整理收集
社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的整理、收集和上报,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并上报给团市委。编制档案目录,完整反映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初审资料(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2.团市委批复的项目实施文件;
3.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申报书;
4.签订的项目协议;
5.全面反映项目执行的图片,视频、音频素材,典型事例及媒体宣传资料;
6.注明“青春建功强省会——2021年贵阳共青团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会治理项目”标识的项目宣传活动、下发资料及配发物品(实物或图片);
7.项目实施资料(项目情况汇报、项目简报、会议记录或纪要);
8.全面反映项目财务收支的帐页及相关财务资料;
9.项目申请验收资料、收支决算报告、检查评估报告;
10.其他有关项目实施的重要资料。
以上资料中5、6、7、8、9项需在活动开展(资料发放)一周内及时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将进行适时宣传及公开,提高项目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五、资金拨付和管理
资金拨付:项目立项后,先拨付项目资金的70%,项目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拨付剩余资金(超过4万元的拨付剩余的30%,未超过4万元的据实拨付)。
资金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六、宣传总结
团市委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青青融媒等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全力助推贵阳贵安高质量融合发展。
七、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组织,请认真阅读附件1、2,并下载附件3,根据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于2021年5月9日(周日)下午16:00前将发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至共青团贵阳市委社会联络部,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楼1603室
联系人:杨 溪
电 话:0851-85828198
联系邮箱:gytswshllb@163.com
附件1:“青春助力强省会”——2021年贵阳共青团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会治理项目目录.docx
附件2:“青春助力强省会”——2021年贵阳共青团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会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指引.docx
附件3:“青春助力强省会”——2021年贵阳共青团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社会治理项目立项申请书(样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