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青春助力” 贵州共青团2021年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实践示范项目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贵阳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的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实施多彩贵州·生态振兴青春行动,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试点工作,特发布本项目公告。

一、项目方向

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快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实践示范项目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省委社会联络部、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贵阳市委、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团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委;各区(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三、申报主体

申报和实施项目的主体是贵州省内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

(四)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上年度年检合格,且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六)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无违反合同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四、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一)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宣传栏、告示栏等,营造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

(二)家庭分类垃圾桶、垃圾袋、宣传指导手册等资料发放;

(三)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项目实施周期内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其中618日贵州生态日需开展示范活动);

(四)配合街道、居委会、物业做好垃圾分类设施的维护工作,培养群众垃圾分类习惯;

(五)协助做好辖区内机关、企业、学校等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宣传指导,组织开展相应的活动;

(六)采购方交待的其他临时性服务工作等。

五、项目时长

自项目正式签署实施后三个月内。

六、项目规模

在贵阳市城区的三感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选取6个示范点(详见附件1),每个项目点资金为3万元

、实施流程

(一)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51624:00时(北京时间)止,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在报名截止时间提交《贵州省支持2021年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示范项目投标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gzgqtslb@163.com。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和要求递交全套资料的社会组织,主办方视为放弃参与。

(二)评审立项2021519日前,邀请相关人员组成项目评审组,围绕申报单位资格条件、项目填报完整性、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等基本要素评审,竞争性择优立项。通过评审的项目通过团属网站、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发布项目实施公告。

(三)实施和监督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协议实施,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自行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团省委社会联络部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1830日前完成,并于910日前提交完成情况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自我评估报告、宣传情况等。同时,采购方将建立项目督导机制,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项目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

(四)绩效评估。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整改,并将项目综合报告报团省委社会联络部。

八、联系方式

人:共青团贵州省委社会联络部            

联系电话:0851-85530872/13398519400

人:共青团贵阳市委社会联络部            

联系电话:0851-85828198/13595075629


附件1:

2021年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示范点名单.docx


附件2:

贵州省支持2021年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示范项目投标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