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共青团贵阳市委发动青少年参与公共场馆资源开放体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团各区(市、县)委、:
经团市委书记班子研究同意,现将《共青团贵阳市委发动青少年参与公共场馆资源开放体验实施方案》印发,请团各区(市、县)委明确1名联络员,将联络员信息表于12月15日12:00前发送至团市委邮箱tsw@guiyang.gov.cn,以便后续工作安排部署。
附件:1.《共青团贵阳市委发动青少年参与公共场馆资源开放体验实施方案》
2.联络员信息表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贵阳市委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
共青团贵阳市委发动青少年参与公共场馆
资源开放体验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圈两场三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场馆向社会开放,全面提升场馆设施使用率,满足群众文体需求,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全面成长,结合我市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五个一”工作主线,即:组建一批青少年观察队伍、探索一种群众监督体验模式、形成一套反馈闭环,选树一类先进典型、探索一种场馆志愿服务机制。广泛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少先队员,根据《贵阳贵安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名录(第一批及第二批)》,聚焦贵阳市范围内各类中小学和公共体育场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当好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小体验员”,及时发现开放中的基础设施不完善、便民程度不够、开放不规范不及时、设置门槛等各类问题,通过“使用—反馈—改进”闭环,推动公共资源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切实增强青少年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任务
组织由青少年组成“小体验员”队伍到开放场馆参与或开展文体活动,通过沉浸式体验获得真实、细致、贴切的体验感受。
(一)人员招募
通过基层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推荐,在全市范围内成立20支“小体验员”队伍。由团各区(市、县)委牵头,面向辖区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分别招募1支队伍,人数为5-10人。入选“小体验员”队伍的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小学三至六年级少先队员,或初中二年级到高中二年级共青团员;
2.身体健康、喜爱运动,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乐于关注身边事、贵阳事;
4.对校外活动、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有热心;
5.周末(或假期)有较为充足的时间;
6.自理自律意识强,能很好的进行自我约束并服从组织管理。
责任单位(部门):团各区(市、县)委、团市委少年部、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0日前
(二)人员培训
“小体验员”队伍应在团组织和相应社会组织指导下,到指定场馆开展活动,活动前应结合实际提前开展目标内容、安全须知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并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队伍在使用场馆时,应注意但不限于场馆的以下方面:
1.场馆是否正常开放;
2.场馆对外开放的具体时间;
3.进入场馆需要遵守的规定(是否需要预约、预约途径及时间、对入场对象是否有限制,是否需要携带证件等);
4.场馆开放的功能区域及大概面积;
5.进入场馆的人员情况(大致人数、年龄结构、体验项目等);
6.场馆各个功能区域的体验感受;
7.在体验中发现的问题(基础设施、应急安全、便民设施、是否设有门槛等方面);
8.提出关于提升场馆开放服务的“小建议”。
责任单位(部门):团各区(市、县)委、团市委少年部、团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部、贵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完成时限:体验活动开展前
(三)实施试点
结合共青团特点,重点聚焦中小学体育场馆开展试点,首批试点场馆由团各区(市、县)委从《贵阳贵安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名录(第一批及第二批)》中自主选取,原则上每个区(市、县)不低于5个,报团市委办公室汇总备案。
责任单位(部门):团各区(市、县)委、团市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0日前
(四)总结反馈
体验员队伍试点场馆开展活动后,应结合体验标准和实际使用体验填写体验感受单,并如实表述场馆是否符合标准、使用感想、场馆优缺点等内容。团各区(市、县)委要及时汇总上报团市委,由团市委起草综合性报告,体验活动持续期间每两周向市委分管领导汇报、每月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市委,持续反馈公共场馆资源开放水平,为进一步提高贵阳市公共场馆资源开放水平提供参考。
责任单位(部门):团各区(市、县)委、团市委办公室、贵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完成时限:2022年2月28日前
(五)推广应用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及时总结经验,以具有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指导广大团(队)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动员模式,将体验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市各级中小学及公共体育场馆。
责任单位(部门):团各区(市、县)委、团市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2月28日前
(六)选树典型
在全市范围内发动激励团(队)员志愿参与所在学校场馆开放,选树一批场馆体验先进队伍、表彰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荐一批优质开放体育场馆,通过共青团新媒体宣传矩阵,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倡导树立“共享、共用、共治”的公共场馆资源使用公德。
责任单位(部门):团各区(市、县)委、团市委办公室、贵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完成时限:2021年2月28日前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团各区(市、县)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阳共青团公共场馆资源开放体验工作领导小组,站在贯彻落实“强省会”行动的高度,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和下沉指导,谋划统筹好全市青少年体验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青少年参与监督公共场馆资源开放工作,营造人人参与、共议共享的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形成组织合力
全市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要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在全市范围落地落细,有动员、能深入、出实绩。团各区(市、县)委要注重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工作中来,团市委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引导和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此项工作,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合力。
附件2: